野生天麻不能挖了宣恩6人因挖野生天麻被

从古至今

天麻都是医书上非常重要的药材

几乎跟人参、何首乌等药材齐名

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吸引无数人采售

但是,你可知

天麻已是受国家保护的植物

即使发现了也不可以随意乱挖!

近日,宣恩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长潭河乡有人违法挖取并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天麻,长潭河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迅速抓获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供述已在山林中采挖了9斤野生天麻,全部卖给了药材贩子。

6月13日,民警带着2人到山里指认现场,路途上又偶遇4名背着包袋的村民,民警立即询问4人在干什么,4人表示正在挖天麻!挖取野生天麻涉嫌违法犯罪,民警当即向4人普法,并查处4人采挖的72株野生天麻。

目前,6人已被宣恩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注意!野生天麻、甘草等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千万不要任意采挖和买卖!

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新调整的《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和40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种和36类。

《名录》中有一个比较重点的就是兰科植物,除开兔耳兰,兰科兰属的植物全部都被列入《名录》,天麻是兰科的一种植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咱们熟知的中药药材厚朴、巴戟天、白芨、石斛、红景天、甘草、锁阳、北沙参、肉苁蓉等均在《名录》列。未经许可,擅自采伐、毁坏或是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均涉嫌构成犯罪!

兰科-矮生独蒜兰

兰科-格丽兜兰

兰科-白花兜兰

兰科-天麻

普法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明确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损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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